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其中,佛山5家单位、7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所长杨华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先进事迹吧!
高明区司法局荷城司法所所长杨华。
杨华2015年7月到荷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工作,有着佛山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专家、佛山市高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佛山市高明区调解专家库成员、公职律师等多重身份。
在工作中,杨华坚持在平凡的岗位干不平凡的事,切实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者”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两个角色,努力推动荷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为依法保障“外嫁女”合法权益,杨华创新以“行政处理”方式解决“外嫁女”等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成员资格确认和分配纠纷。自2010年至2020年十年间,荷城司法所共办理该类行政处理案件1295件1645人次,帮助“外嫁女”追回村集体分红款约38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荷城司法所筹划、建设了佛山市首个镇街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打造成集成多种调解方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规范街道调解组织体系,构建“3+X”调解组织体系,推动调解组织进一步向社会末梢延伸;建立健全调解制度机制,畅通诉调、警调、访调等联动衔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这项工作被评为“高明区党建基层治理典型案例”“佛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荷城司法所也因此荣获2023年“佛山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先进集体”表彰。
杨华(左三)在调解纠纷。
同时,杨华着力推进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街道、村(社区)、交警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室、联络点,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向事前、事后双延伸,畅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社区矫正对象向荷城司法所赠送感谢锦旗。
在规范和保障村民自治权方面,目前荷城司法所已实现街道辖区3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和驻村律师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并落实驻村律师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促进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高明区机构改革后,荷城司法所新增了法律顾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职能。荷城司法所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切实履行新职能为抓手,强化司法所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中的“参谋助手”“守门员”作用,助力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杨华创新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提议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方案》并正式组建成立街道法制审核委员会,选聘8名法制员,为荷城街道培养、储备法治人才。
在法治文化传播方面,杨华积极落实“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荷城司法所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24人,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夯实法治人才基础;在西黎、古孟、宵陵等10条村建设的10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评为佛山市“一部门一项目”(第二期)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项目的品牌项目。